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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江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省内外有关高校开展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招聘专任教师40名,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秋季学期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具体详见附件2《报考指南》。
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8日9:00时至12月9日16:00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kzp.bpo5156.com/)报名。流程如下:登录报名系统-->阅读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上传报名材料(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资格初审-->打印报名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面试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使用。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3.应聘人员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2)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取得国(境)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代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公章。成绩单需有就读院系加盖公章。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经就读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1.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的信息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00时至12月10日17:00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其他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2.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