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工作经费申请操作手册及指南发布

江门 更新于:2025-07-08 11:53
  • 柠檬创意家居

    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工作经费申请操作手册及指南发布,以下是可能包含的内容和操作步骤概述:
    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工作经费申请操作手册及指南
    #一、前言
    介绍联盟工作经费的背景、目的和申请的重要意义。
    #二、申请条件
    1. "联盟成员资格":说明申请者需具备联盟成员身份。 2. "项目类型":列出符合申请的工作经费项目类型。 3. "经费用途":明确经费可以用于哪些具体工作或活动。
    #三、申请流程
    1. "项目申报": - 填写《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工作经费申请表》。 - 提交相关项目计划书、预算报告等材料。
    2. "材料准备":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预算明细。 -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证明。
    3. "提交申请": - 通过线上平台或指定邮箱提交申请材料。 - 纸质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
    4. "审核审批": - 联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 联盟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 联盟理事会审批。
    5. "经费拨付": - 审批通过后,按照预算执行经费使用。 - 定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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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淡泊恬静

      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工作经费

      1.补贴对象

      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及所属协同创新中心的载体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

      2.补贴标准

      (1)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工作经费10万元/年,其中基本工作经费5万元/年、后续工作经费5万元/年。

      (2)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协同创新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年,其中基本工作经费2.5万元/年、后续工作经费2.5万元/年。

      3.申请条件

      (1)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为载体单位;

      (2)开展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引进、培育工作,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4.发放方式

      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及所属协同创新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发放首年度基本工作经费;当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发放当年度后续工作经费及次年度基本工作经费;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需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的,发放当年度后续工作经费及次年度基本工作经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解除合作关系。

      5.应提交材料

      (1)年度工作计划;

      (2)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台账等(申请后续工作经费及次年基本工作经费时提交)。

      6.其他事项

      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江门市产业工程师(乡村工匠)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每年进行考核,工作章程及相关规定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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